我再度忆起了那位少年。《平头》
其实啊,你的样子我都喜欢;
不过是对着那些年盛夏的少年说——伴我二八年华的那位少年。
/
在每一个明天,我都想见你冲着我傻笑,甜腻腻地说喜欢,大手拉小手走进花海,亲手摘给你一束犹携着土壤的野花,亦或者咱俩去看海吧,在最安静的时候,我会温柔地捧一碗月光将它赠给你。
/
2032年1月28日。
我再度忆起了那位少年。
与朋友闲谈理想型之时聊到了发型。
我一向不喜欢平头、寸头等的款式,总觉得过于阳刚、削弱了几分少年的稚嫩
——在正值华夏的青春里,彷佛发丝乘风飘散才是唯美。
我不喜欢平头。
真不喜欢。
可放在你身上有多般配就有多般配。
不是头型问题,不是审美观感,找不到解释,想不透原因。
最后搪塞自己一句:可能是怕碎发挡住了你的光,那年少独有的光采。
此时,早已化为云烟的过往又成浓雾,模糊中我瞥见一个焦点——23,球衣号。
大雾四起又散去,那天天气甚佳。
数年前的今日是准决赛的日子,只见少年又打出一球漂亮的快攻,稍微俯下身抓起衣䙓擦去汗水,观众席叫得比场上还激烈。
中场休息时间,一位少女前去给他递水,少年颊上绯红又多了几分,霎时她脸上也添些许红润。两人耳根子都红得不行,相视而笑。
那个场景好生熟悉,若是换了女主角就是一个感动天、感动地、感动我自己,却终将感动不了那个他的悲凄爱情故事。
当时我倚着学楼红砖,映入眼帘的是和她谈天说笑的他。
俄而,风起。大风拾起落灰,处处尘土飘扬,还没来得及掺进眼眶,便不自觉地哽咽起来。
缘起,缘定,缘落。
日子久了,似乎都记不清了。
我曾与那位身穿蓝色球衣的少年,在我们尚不懂事之时,许下彼此的一生
——还不懂爱,只晓得眼前的人儿,喜欢的不得了。
在每一个明天,我都想见你冲着我傻笑,甜腻腻地说喜欢,大手拉小手走进花海,亲手摘给你一束犹携着土壤的野花,亦或者咱俩去看海吧,在最安静的时候,我会温柔地捧一碗月光将它赠给你。
十年过去,你依旧是我的心上人
——倒也不能这么说,是杵在心头上,留有一席之地,但也不致于威胁其他情感的去留;唯独对他人心动的时候,感觉你在旁也跟着浮动起来。
想起来就躁动,心头一颤,又一颤,彷佛年少时满腹的热情又翻搅起来,掀起的浪花重重的拍在左心房上
——或许,这就是初恋吧。
“姑娘,该你登台了。”一手拍在肩上,是上一位女演奏家。
思绪渐渐收了心,回到2032年。
“生日快乐,祝表演顺利。”肩上的手又拍了两下,那人浅浅地笑了笑便转身收拾乐器。
“谢谢。”是啊,生日,要快乐。
今天可说是风和日丽。音乐厅里采光甚好,阳光轻轻躺在木制阶梯上,静悄悄地睡着了。
掀开酒红色的布幕,台下人山人海,偏偏一眼对上那座空席:他缺席了,之前也发生过几回,也就没什么诧异;但或许,我仍怀着当初观望球赛的初心,想瞧瞧分手后你过得如何,爱笑的眉眼有没有增添些许成熟?仍爱着那身衣衫吗?是不是还留着那颗招牌平头?想到这儿嘴角都不自觉染起几分笑意。
其实啊,你的样子我都喜欢;
不过是对着那些年盛夏的少年说——伴我二八年华的那位少年。
我不可能永伫过往,但更不可能硬生生将你抽离。
心头让出了一小片原野予你,在枯叶上留下四字:祝你幸福。
倘若你愿意细看两眼,角落那句才是我最真挚的期盼:勿忘我。
缘起,缘定,缘落。
评论